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及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2012年08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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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府函[2012]171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雅府〔2011〕86号)、《关于审批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雅府〔2011〕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雨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名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荥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雅安市汉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石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天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宝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你市及所辖各县(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你市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到202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3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不超过97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20平方米/人;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得少于2710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06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0000公顷。

      雅安市雨城区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34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7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393公顷,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7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900公顷。

      名山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68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3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796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720公顷。

      荥经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7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86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900公顷。

      汉源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02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80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26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9900公顷。

      石棉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36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4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27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1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000公顷。

      天全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0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47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472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200公顷。

      芦山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81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0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57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2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700公顷。

      宝兴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9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199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80公顷。

      四、你市及所辖各县(区)要在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逐级分解落实。

      五、你市及所辖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你市及所辖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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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及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2012年08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2]171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雅府〔2011〕86号)、《关于审批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雅府〔2011〕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雨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名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荥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雅安市汉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石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天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芦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雅安市宝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你市及所辖各县(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你市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到202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3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不超过97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20平方米/人;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得少于2710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06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0000公顷。

      雅安市雨城区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34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7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393公顷,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7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900公顷。

      名山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68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3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796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720公顷。

      荥经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7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86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900公顷。

      汉源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02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80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26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9900公顷。

      石棉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36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4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27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1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000公顷。

      天全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0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47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472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200公顷。

      芦山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81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0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257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2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700公顷。

      宝兴县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9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199公顷,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80公顷。

      四、你市及所辖各县(区)要在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逐级分解落实。

      五、你市及所辖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你市及所辖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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