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第三批林业产业强县认定工作
这次认定程序如下:一是由有关林业产业强县培育县(区)政府根据各地制定的《林业产业强县建设方案》进行自查自评,8月1日前将自评结果于报市(州)林业局。二是市(州)林业局在培育县政府自评的基础上,与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对林业产业强县各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审查,8月10日前将符合认定标准的培育县申报材料于报省林业厅。三是省林业厅根据各市(州)上报材料,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会商并联合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标准的县(区)进行审核和实地检查,拟定第三批林业产业强县认定名单,报请省政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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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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