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直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提出,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2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把新村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加快完成以县为单位的新村建设规划,要统筹考虑新村建设和推进城镇化的关系,充分考虑不同类区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分类有序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新村建设的步伐,确保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在2012年省委、省政府集中推进的“九件大事”中,省级财政安排了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亿元,主要用于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和规范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4月11日印发并执行。
疑难解答
●如何理解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别?
——《四川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有明确规定。“加快推进通乡、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断头路改造,启动建设现代新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连接线,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完善农村道路配套,继续实施农村危桥、渡口、渡船改造,大力推进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养护资金。加快乡镇和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设施完善、管养到位的农村公路网。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农村电气化,继续完善农村电网,基本消除无电乡村。大力提高农村信息网络覆盖率,力争实现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全面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积极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实施省重点镇建设工程,因地制宜高标准发展资源开发、旅游度假、加工制造和商贸流通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引导农村居民进入小城镇就业和创业。”
——《办法》中规定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集中于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道路、饮水、用电、供气、通信、垃圾和污水处理、公交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活条件。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文化、卫生、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村民活动中心和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增强服务功能。
●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是如何拨付与使用的?
——关于拨付。省财政厅将根据年度新村建设目标任务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规模,按照规划分配、因素分配等绩效分配方式,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下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明确扶持政策和工作要求等。
——关于使用。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项目启动后,可以预拨部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协调。
●编制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新村基础设施现状、项目规划区域、聚居农户数量、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概算(总投入、财政分级投入、农民投劳投资等)、资金整合计划、资金具体用途、资金补助方式、组织保障措施和项目预期成效等。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的具体规划设计是什么?
综合考虑村落民居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衔接配套,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统筹做好新村(聚居点)的规划和设计,充分体现田园风光、地域特点和民族风格。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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