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增幅回落应予关注

  • 2012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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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半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翻番”的重大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消化了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和部分农产品价格回落的不利影响,促进了农民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298.47元,同比增加631.08元,名义增长1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2%。与全国相比,四川名义增速高1.1个百分点,实际增速高1.8个百分点。值得关注的是,四川农民现金收入名义增速逐季回落,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

      一、工资性收入继续较快增长。今年以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继续高位求进,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相继开工,天府新区建设、城市改造全面启动,全省劳动力供求形势继续偏紧,加之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继续增长,使得农民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农民工资性收入1823.56元,同比增加280.15元,增长18.2%。工资性收入贡献率达到44.4%,拉动农民现金收入增长7.6个百分点。从工资性收入分组数据看,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96.33元,增长10.2%;在本地务工得到收入744.54元,增长17.9%;外出从业得到收入982.70元,增长19.2%。

      二、农民经营收入增速继续回落。上半年,全省小春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主要农产品产量稳中有增。但主要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比有所回落,对农民家庭经营增收有一定影响。农民经营性现金收入达到1856.87元,同比增加218.45元,增长13.3%,与一季度相比增速回落1.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贡献率达到34.6%,拉动农民现金收入增长6.0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现金收入达到1287.65元,增长13.4%;第二产业现金收入101.02元,增长17.5%;第三产业现金收入468.20元,增长12.4%。 

      三、财产性收入增长较慢。国家统计局规定征地和拆迁补偿、礼金收入、工伤补贴、报销医疗费用、出售财物等收入不再纳入农民经常性收入进行统计,加之其他财产性收入来源不大,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较慢。农民财产性收入人均70.00元,同比增加5.27元,增长8.1%。其中增长较快的有:利息收入12.22元,增长43.8%;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5.43元,增长19.6%;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20.01元,增长65.5%。 

      四、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势强劲。受农村亲友赠送及支付赡养费、离退休金及养老金、各项农业补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其他来自政府的补贴等转移性增收项目的有力拉动,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势强劲。农民转移性收入548.04元,同比增加127.21元,增长30.2%。其中增长较快的有:城市亲友赠送增长44.1%,离退休养老金增长51.3%,农村亲友支付赡养费增长29.6%,粮食直接补贴增长25.6%,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增长42.1%,领取新型农村养老金增长78.0%。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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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全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增幅回落应予关注

  • 2012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   上半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翻番”的重大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消化了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和部分农产品价格回落的不利影响,促进了农民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298.47元,同比增加631.08元,名义增长1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2%。与全国相比,四川名义增速高1.1个百分点,实际增速高1.8个百分点。值得关注的是,四川农民现金收入名义增速逐季回落,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

      一、工资性收入继续较快增长。今年以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继续高位求进,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相继开工,天府新区建设、城市改造全面启动,全省劳动力供求形势继续偏紧,加之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继续增长,使得农民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农民工资性收入1823.56元,同比增加280.15元,增长18.2%。工资性收入贡献率达到44.4%,拉动农民现金收入增长7.6个百分点。从工资性收入分组数据看,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96.33元,增长10.2%;在本地务工得到收入744.54元,增长17.9%;外出从业得到收入982.70元,增长19.2%。

      二、农民经营收入增速继续回落。上半年,全省小春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主要农产品产量稳中有增。但主要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比有所回落,对农民家庭经营增收有一定影响。农民经营性现金收入达到1856.87元,同比增加218.45元,增长13.3%,与一季度相比增速回落1.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贡献率达到34.6%,拉动农民现金收入增长6.0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现金收入达到1287.65元,增长13.4%;第二产业现金收入101.02元,增长17.5%;第三产业现金收入468.20元,增长12.4%。 

      三、财产性收入增长较慢。国家统计局规定征地和拆迁补偿、礼金收入、工伤补贴、报销医疗费用、出售财物等收入不再纳入农民经常性收入进行统计,加之其他财产性收入来源不大,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较慢。农民财产性收入人均70.00元,同比增加5.27元,增长8.1%。其中增长较快的有:利息收入12.22元,增长43.8%;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5.43元,增长19.6%;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20.01元,增长65.5%。 

      四、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势强劲。受农村亲友赠送及支付赡养费、离退休金及养老金、各项农业补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其他来自政府的补贴等转移性增收项目的有力拉动,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势强劲。农民转移性收入548.04元,同比增加127.21元,增长30.2%。其中增长较快的有:城市亲友赠送增长44.1%,离退休养老金增长51.3%,农村亲友支付赡养费增长29.6%,粮食直接补贴增长25.6%,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增长42.1%,领取新型农村养老金增长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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