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进一步落实 提高动物卫生综合执法水平
检查组对我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措施有效、监管到位。规模养殖场(户)监管有力,建立了从畜禽免疫、消毒、投入品使用、疫病监测、无害化处理、产品销售等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产地检疫扎实有效,大力推进和规范报检点建设,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规范动物检疫行为;屠宰检疫严格有序,规范检疫操作,加强检疫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新性地提出并设立了“四川省官方兽医”和“四川省官方兽医助理”,得到了兄弟省市的肯定;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和规范禽兔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已拟定禽、兔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标识规范,并初步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禽、兔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标识,从而对畜禽实施全面检疫;从制定《四川省生猪流通环节“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暂行)》等入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委托行使对“瘦肉精”检验、认定和查处以及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执法的职能,使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更加协调统一,利于形成合力,提高动物卫生综合执法水平。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