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 2012年06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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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四川省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2012年我省治理公路三乱主要有6项工作重点: 

      一是扎实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在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和站点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设站检查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设站。交通运输、公安、林业等部门在公路上设置检查、收费、治超等站,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需经省治理公路“三乱”协调小组集体会审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规范检查程序和技术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是切实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检测和通行效率;开展公路电子监控设施专项治理活动,规范和清理公路限速标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 

      四是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易出现公路“三乱”问题的环节加强检查,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和直查快办机制作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设置站(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罚代管、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检查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纠风治乱工作外部监督,开展社会评议。建立健全群众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求助、咨询、投诉、举报,做到有件必核、核必核实、违者必纠、件件有回音。创新行风评议形式,积极开展“指向评议”,增强评议的针对性,不断改进执法工作。 

      六是加强治理公路“三乱”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巩固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小组协调联动、部门各负其责的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治理公路“三乱”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协调小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增添工作措施,确保本行业治理公路“三乱”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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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强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 2012年06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四川省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2012年我省治理公路三乱主要有6项工作重点: 

      一是扎实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在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和站点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设站检查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设站。交通运输、公安、林业等部门在公路上设置检查、收费、治超等站,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需经省治理公路“三乱”协调小组集体会审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规范检查程序和技术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是切实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检测和通行效率;开展公路电子监控设施专项治理活动,规范和清理公路限速标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 

      四是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易出现公路“三乱”问题的环节加强检查,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和直查快办机制作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设置站(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罚代管、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检查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纠风治乱工作外部监督,开展社会评议。建立健全群众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求助、咨询、投诉、举报,做到有件必核、核必核实、违者必纠、件件有回音。创新行风评议形式,积极开展“指向评议”,增强评议的针对性,不断改进执法工作。 

      六是加强治理公路“三乱”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巩固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小组协调联动、部门各负其责的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治理公路“三乱”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协调小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增添工作措施,确保本行业治理公路“三乱”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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