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2012年06月11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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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厅航务局进一步深化作为国务院确定的“打非治违”九大重点行业领域之一的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各级航务海事机构加大力度,认真履责,认真组织安排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威慑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要求各地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客渡船、砂石船、非客船载客、水上加油站、餐饮娱乐趸船、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协同监察、安监、公安、水利、旅游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集中严厉打击船舶类,港口、码头和渡口类,企业资质类等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违规违章行为。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轮渡码头、客渡船(旅游船)等载体,以开展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动员和引导广大水运企业及职工和沿江人民群众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到专项行动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地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厅航务局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全过程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打非治违”行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屡禁不止、安全秩序混乱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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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2012年06月11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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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厅航务局进一步深化作为国务院确定的“打非治违”九大重点行业领域之一的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各级航务海事机构加大力度,认真履责,认真组织安排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威慑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要求各地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客渡船、砂石船、非客船载客、水上加油站、餐饮娱乐趸船、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协同监察、安监、公安、水利、旅游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集中严厉打击船舶类,港口、码头和渡口类,企业资质类等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违规违章行为。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轮渡码头、客渡船(旅游船)等载体,以开展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动员和引导广大水运企业及职工和沿江人民群众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到专项行动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地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厅航务局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全过程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打非治违”行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屡禁不止、安全秩序混乱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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