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1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川府发[2012]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川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委会严格评审和科技厅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核电机组特大型半速整锻转子锻件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等28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高速铁路用CRTSⅡ型轨道板专用数控磨床”等52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桥巩4×57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研制”等158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设创新型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2011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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