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部署全省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戒备、警钟长鸣,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做好今年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精心部署,全力以赴保障汛期水上交通安全。一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第一次洪峰超过警戒水位线停航制度”、“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以及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汛期水情传递制度,严格执行“救生衣行动”。二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海巡为主、岸巡为辅的水陆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学生渡、赶场渡、旅游水域、船舶密集区、桥区等重点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和频次;充分利用码头及船载视频系统,加强对客渡船、旅游船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水上旅游客运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砂石船监管,加大对砂石船安全性能检查,规范砂石船装载行为;加强对渡改桥项目实施后渡船的核查清理工作,凡已建桥的渡口,渡船务必妥善处理,确保在原渡口退出渡运,并停发燃油补贴;强化对乡镇渡口船舶夜间值班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偏远渡口渡运监管;加大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监管力度;加强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在汛前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三要深入开展水上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客渡船、砂石船、非客船载客、水上加油站、餐饮娱乐趸船、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四要全面提升水上交通预防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汛期预案,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全面启动运行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年确保完成50%的客运企业达标;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安全法制观念和群众自身安保意识。
三是强化落实,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成效。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考核,把责任明确到人头,细化到船头、码头;制定汛期督查计划,确保督查工作有序推进;督促辖区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抓工作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格局。三要确保安全投入,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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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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