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迅速行动落实全省201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
甘孜州 严格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3月19日,州畜牧局工作组会同石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17人,深入俄多玛乡团结二村和德荣玛乡和平一村,对公路沿线和牧民集中居住点附近的600余头(只)牲畜和野生动物尸体、动物内脏集中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了严格的消毒。向当地农牧民群众现场示范了无害化处理技术流程和方法,宣传了灾后死亡牲畜及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相关知识,确保了石渠县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对预防灾区发生人畜共患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遂宁市 开展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3月26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四川省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对船山区电江路的宠福来宠物诊疗所等8家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诊疗条件、《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和真实有效情况、执业兽医注册上岗情况、制度公示和执行情况、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使用情况、病死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病历、处方签及常规记录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对记录记载不完善、不规范的,相关证件未上墙的提出了整改意见。
达州市 3月12日召开培训会,对经开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会议对兽药GSP实施和监督、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监管以及养殖场监管等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结合实际案例对如何依法做好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技巧作了认真讲解,就如何做好平时的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有关统计数据的采集和报送进行了指导培训。阐述了各种票证的规范性填写以及“瘦肉精”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开展。此次培训内容通俗易懂,重点突出,参训人员热情高涨,会场学习氛围浓烈,培训效果显著。
广安市 3月22日,对全市27户已通过兽药GSP验收企业及5户拟申请验收企业负责人及各区市县局分管副局长、兽药管理及行政执法负责人开展了兽药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学习了《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告知了经营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增强了兽药经营企业自觉守法意识,规范了全市兽药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水平。同时安排了全市兽药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市畜牧食品局从3月底开始用10天时间,组织执法队,开展兽药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清理。
安居区 从五个方面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一是突出养殖环节监管。与年出栏50头生猪以上的374个养殖场(户)签定了《健康养殖承诺书》,从养殖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强化定点屠宰场管理。与全区38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屠宰企业严格进行“瘦肉精”自检。驻场协检员必须每天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杜绝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行为;三是加强运输环节“瘦肉精”检测。要求动物检疫申报点、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生猪“瘦肉精”检测,并做好记录;四是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定时的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等环节开展“瘦肉精”抽检,督促屠宰场、养殖场开展“瘦肉精”自检工作。五是加强宣传。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瘦肉精”危害性和监管整治“瘦肉精”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的整治声势。
平昌县 强化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近期连续出动50人次展开兽药质量安全拉网式普查,着重查看有无“瘦肉精”及相关违禁药物生产和销售情况。二是强化检疫监管。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规程,使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率达100%;屠宰后废弃下脚料、“三腺”和病害动物及产品生物安全处理率达100%。三是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监管。从动物引种、饲养、销售是否达到卫生条件,是否健全相关档案、完善相关资料等诸多环节进行督查,对不符合防疫条件的养殖场(小区)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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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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