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投入10亿元 强化定居点建设
(一)完善施配套设施建设。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牧民新村(定居点)的基础设施配套要坚持按规划设计做好,不降低标准、不降格以求,切实建成新牧村”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在确保全面完成定居房建设任务的同时,对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和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定居点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二)强化定居点产业配套。始终坚持以“住得下、留得住、可发展、能致富”为目标,根据牧区的环境条件、资源禀赋、生态优势,结合市场需求,走“突出特色、调整结构、合理布局、形成优势”的路子。在大力培育和发展畜牧养殖业、畜产品加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综合利用草地资源的多样性特点,加快培育后续、替代和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体验旅游等新型牧业形态,拓展新的增收渠道,努力促进牧民增收致富,让藏区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三)加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坚持树立公共服务管理理念,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创新模式、完善制度,切实履行服务型政府的“有限责任”。同时,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牧民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路子。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出台了政策,明确规定“每个行政村可在原核定享受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4个职数的基础上增加1人,具体承担定居点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报酬补助由财政保障”。不断强化“五支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公共服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解决“管什么”的问题。研究出台了《四川省定居点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函〔2012〕53号),各地正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切实抓好“定居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题培训”工作,在5月份前完成对州县定居办主任、各县分管领导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下一步要将培训范围扩大到各村、各点负责人和参与服务管理的具体人员。切实提升定居点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发挥出定居点最大化综合效益,让藏区群众早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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