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确定2012年度八项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建设法治林业。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在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安排“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林业”的专题讲座。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调研,选择3—5个有代表性的县解剖“麻雀”,调查了解涉林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对策措施。二是着力规范林业行政决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相关制度,切实规范林业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林业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加大林业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林业行政争议纠纷。四是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林业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反弹。做好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清理的对应清理工作。修改、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法律文书,落实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事先告知和听证制度。五是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办事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六是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成林业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和平台建设工作,逐一编制林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七是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继续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做好森林法修改立法调研等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开展《四川省森林消防条例》立法调研、《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强化对林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八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工作的指导。加大林业执法监督,不断探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新途径。落实责任,严格实施依法行政考核。继续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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