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工作 力争文明安全祭扫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清明工作。省民政厅针对我省祭祀活动的实际情况,高度重视,提前于1月1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电〔2012〕3号);及时召开了《全省2012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会》,就全省认真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服务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四川省2012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对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各项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各地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强化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完善措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省民政厅根据《四川省2012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从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启动全省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加强清明祭祀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开展惠民殡葬,落实安全责任。成立了“2012年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各地清明节期间祭祀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各地情况,上报紧急事态。要求各地民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双值班制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等制度,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在全省较大规模的公墓中,确定了4个部级观察点和19个省级观察点,及时掌握各地祭扫情况,并按时汇总上报国家民政部。
加强指导,深入基层督促检查。3月12-23日,省民政厅由厅领导带队先后组织3个工作组,对成都、绵阳、达州等17个市(州)、28个县(市、区)的31个殡仪馆、公墓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按照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各地都形成了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公安、交通、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积极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对本地殡仪馆、公墓及周边的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检查,排除殡葬基础设施设备、骨灰寄存场所和群众祭扫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平安的清明节,实现全省“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目标积极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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