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12年03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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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9号),这是建国以来省政府第一个专项支持水运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对于重振四川水运、支撑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意见”提出四川将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力度扶持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历史机遇,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化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增强,水运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成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全省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建成长江上游港口大省和西部水运强省。“意见”提出了科学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实行用地优惠政策、实行税费优惠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航道港口资源等八项保障措施,特别是“意见”明确省级财政设立水运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将为引领带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养护和水运市场培育创造更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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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正式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12年03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3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9号),这是建国以来省政府第一个专项支持水运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对于重振四川水运、支撑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意见”提出四川将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力度扶持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历史机遇,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化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增强,水运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成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全省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建成长江上游港口大省和西部水运强省。“意见”提出了科学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实行用地优惠政策、实行税费优惠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航道港口资源等八项保障措施,特别是“意见”明确省级财政设立水运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将为引领带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养护和水运市场培育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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