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六措施加强蔬菜生产信息监测
一、落实人员与信息采集点
要加强蔬菜信息监测队伍建设,安排固定的信息员和信息采集员。每个基点县落实1-2名蔬菜监测信息员,确定10个信息采集点,各点指定1名有高度责任心的信息采集员,填报采集点信息报表。信息员及信息采集员实行备案制,不应随意更换,以保持监测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统一信息采集标准
为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全面和可比性,采集数据一要固定采集点(企业、合作社、大户),不得漏采或超范围采集;二要统一大宗蔬菜种类和产品类型,栽培品种必须是本县主栽品种,具有代表性;三要统一采集地点和环节,采集数据必须是当地农民生产的、首次批量交易的、初级产品。
三、按时报送信息
信息采集员须按时认真填报信息报表,并建立信息档案,由基点县信息员汇总后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时,要适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产销信息文字、图片材料,反映当地蔬菜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信息员保存采集点上报数据资料应当在2年以上,以备查阅。
四、搞好生产信息服务
各基点县要通过开展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及时掌握本地大宗蔬菜生产的面积、产量、上市档期及产地价格等动态情况,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对“滞销”、价格异常波动等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安排茬口衔接,增强农业部门为蔬菜生产经营者的信息服务能力。
五、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为提高信息数据采集质量,各基点县要加强蔬菜监测信息员、信息采集员培训,按照《农业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蔬菜信息监测月历》和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的有关要求,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将补贴足额发放给信息采集员。部、省两级将对信息监测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下一年度安排蔬菜生产项目工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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