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函[2012]2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公开出版〈乐山市志(1995—2006)〉的请示》(乐府〔2011〕90号)收悉。经四川省市州志审查验收小组审查,志稿质量基本达到出版要求,同意交付出版并公开发行。在编辑、出版过程中要按照市州志审查验收小组意见认真修改,在史实、观点、涉密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志书质量。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