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省林业落实26亿元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发展
一是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天保工程二期安排公益林建设计划19.5万亩,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10303万元;退耕还林工程落实资金11.45亿元,其中,落实中、省政策直补资金10.88亿元,落实中央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资金5700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落实资金6582万元;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落实资金4000万元,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6.15万亩。
二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省财政为民族地区落实林业产业化资金1400万元,先后建成核桃、花椒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7900亩,修建林区道路38.8公里,修建蓄水池2.3万立方米。
三是林业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切实保障农牧民权益。及时下达民族地区“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350.91万立方米;为民族地区争取公益林年采伐限额44.34万立方米,占全省限额的45%。制订上报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工作方案》,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
四是持续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为少数民族地区安排森林抚育试点任务60.5万亩,占全省试点任务的41%;下拨补贴资金7260万元,占全省总补贴资金的43%。安排民族地区造林补贴试点任务4万多亩,补贴资金共计550万元。将民族地区3个苗圃基地纳入2011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试点,共补贴试点资金72.5万元。落实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3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无公害核桃标准化示范造林、金核系列优质核桃品种的推广示范等工作。 五是不断健全资源管护体系,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中央和省财政投入1.36亿元,完成了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通信系统、二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军警地应急队伍装备项目建设。落实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1065万元、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72万元、测报补助资金30.5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补助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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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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