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认定3个市21个县为我省首批沼气化市县
2010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开展沼气化市(州)、县(市、区)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一批市、县达到了沼气化市县标准,成为我省首批沼气化市县,实现了沼气建设发展数量规模化、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多元化、沼气利用高效化和管护服务社会化,对全省农村沼气发展起到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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