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民委纪检组召开廉政预防工作会议
一是清廉做“官”。当“官”首先要有德的要求,要讲品德,以德为先。党和人民赋予了我们职权,党组安排我们在这个重要职位工作,在行使职权时,不该占的不占,不该得的不得,不该伸手的不伸。陈毅同志就曾讲过:面对诱惑时,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们对此要十分警觉。
二是清醒做事。做事与能力联系十分紧密,一个人能力的大小主要在工作中得到体现,如挖空心思谋私利,能力越大违害就越大。而一心为公,能力越强对党和人民的贡献就越大。我们的事业是有规范的,所在的职位也有规范,因此,我们要规范、清醒做事。要规范言行,时时处处想到我们的价值所在不是为私,而是为公、为群众,尤其是为民族地区的群众而工作。要把能力与为公、为民结合起来,要掌好权、用好权。在涉及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以及监督管理方面,该做的就做,不该做的就不要做,与私欲挂钩的就绝不能做。
三是清白做人。做人要与素质挂起钩来,就是要清清白白,就是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该想的不去想,不该拿的不去拿,不该得的不要得,更不能趁浑水去摸鱼。只要我们时刻警醒、警觉、警示自己,严格要求,管好自己,带好团队,廉洁勤政,工作就愉快,生活就美满,家庭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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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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