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预计省委、省政府将于10月11日在成都金牛宾馆召开四川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交流经验;省委、省政府领导作重要讲话,总结、部署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组织来自市州的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参观考察。
二、参会人员(省级领导和省级部门略)
(一)各市(州)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州)民委主任。
(二)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由所在市州负责通知)。
三、时间地点
市州参会人员于10月10日18:00前在成都金牛宾馆报到(以组团方式参会,每个团确定联络员一名)。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州民委与模范集体联系,确定模范集体参会代表。
(二)将本市州全体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民族、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是否清真餐),统一制作成电子文本,以备会议正式通知下发后及时报送(smwzfc163.com)。
(三)请提前告知本市州参会人员,如国庆期间外出旅游,要确保会议正式通知下达后按时赴会。
(四)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是少数民族的,着民族服装;配发制服的人员着制服,其余参会人员着正装。
(五)市州参会人员一律不带工作人员驻会。
(六)不安排成都七城区参会人员住会。
(七)会议确切时间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正式通知为准。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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