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0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
(一)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认识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种子法》的重要措施和着力点,我省在开展《种子法》系列宣传活动时,注重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宣传和检查,强调严禁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2010年我省修订出台了《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单位不能参与林业种苗项目的招投标,对违反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依法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从规章上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二)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出台了《四川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同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0年修订出台了《四川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种子法》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进行了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这对规范我省林木种苗的生产和经营行为,理顺种苗市场秩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三)规范审核发放和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我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种子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分级发放;严格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规范填写两证。同时禁止承担林木种子行政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参与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清理我省两证发放、管理情况
我省去年组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两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清理,对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严肃查处。省林木种苗站不定期到各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清查,我省2010年共核发生产许可证1505份、经营许可证1508份,其中良种生产许可证16份,经营许可证15份。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3865份、经营许可证3849份。
责任编辑: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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