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物普查函〔2011〕276号《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我省立即启动了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2011年9月1日至4日,国家文物局普查办选派由陕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焦南峰,重庆市文物考古所所长、研究员邹厚曦和我省文物管理局普查办组成的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组对随机抽取的2个样本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逐个核查,同时还走访当地居民了解情况,认真核实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检测工作结束后,工作组立即召开总结会。会上,国家文物局普查办选派专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审核确认,并一致认为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为0%。
此次误差率抽样检测是对我省实地文物调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次科学验证,同时得出的检测结果也是对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以及调查数据整理完善工作的充分肯定。我省各级普查办、普查队将再接再厉,认真负责的按时完成好最后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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