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地区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印发的《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各试点省(区)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落实森林保险有关政策,指导本省(区)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协调财政、保险公司等部门制定科学可行的试点方案。森林保险试点方案的制定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地林业发展的特点,力求简便易行,操作方便。要坚持先试点,再逐步推开。制定方案时,应选择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市、县先行试点;
三是及时跟踪了解试点情况。加强与财政和保险公司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了解和掌握森林保险工作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责任编辑: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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