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18日举行

  • 2011年08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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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促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确保立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立法程序,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旅游局于2011年8月18日上午在成都市举行了《四川省旅游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主持,省旅游局副局长吴勉等领导出席听证会。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主持听证会



    省旅游局副局长吴勉出席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共有21名听证代表参加,按照兼顾相关行业和职业、不同意见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确定。代表中既包含了法律工作者、学生、商人,也包含了宾馆、旅行社、景区、导游管理服务公司、旅游车公司等企业以及导游代表,涉及范围广、代表性强。参会的听证代表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实践体会,观点鲜明,论据充分。

      自2010年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以来,省法制办与省旅游局组成修订工作组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学习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征求了各地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按照立法程序,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让各阶层人士参与价格决策。在修订该条例的立法过程中通过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意见,是旅游立法工作坚持发扬民主、注重民众利益表达、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重要举措。



      
    部分听证代表发言

      会前,听证代表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听证会上围绕《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中涉及景区门票优惠、导游人员的职业规范、旅行社开展公务委托活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积极、踊跃的发言,我省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听证会主持人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作了总结发言,表示省法制办、省旅游局将认真整理、归纳各位代表的意见,合理吸收纳入新的《四川省旅游条例》,使新条例更加体现民意,反映民智,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到更多的我省旅游业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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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旅游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18日举行

  • 2011年08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旅游局

  •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促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确保立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立法程序,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旅游局于2011年8月18日上午在成都市举行了《四川省旅游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主持,省旅游局副局长吴勉等领导出席听证会。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主持听证会



    省旅游局副局长吴勉出席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共有21名听证代表参加,按照兼顾相关行业和职业、不同意见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确定。代表中既包含了法律工作者、学生、商人,也包含了宾馆、旅行社、景区、导游管理服务公司、旅游车公司等企业以及导游代表,涉及范围广、代表性强。参会的听证代表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实践体会,观点鲜明,论据充分。

      自2010年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以来,省法制办与省旅游局组成修订工作组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学习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征求了各地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按照立法程序,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让各阶层人士参与价格决策。在修订该条例的立法过程中通过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意见,是旅游立法工作坚持发扬民主、注重民众利益表达、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重要举措。



      
    部分听证代表发言

      会前,听证代表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听证会上围绕《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中涉及景区门票优惠、导游人员的职业规范、旅行社开展公务委托活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积极、踊跃的发言,我省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听证会主持人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作了总结发言,表示省法制办、省旅游局将认真整理、归纳各位代表的意见,合理吸收纳入新的《四川省旅游条例》,使新条例更加体现民意,反映民智,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到更多的我省旅游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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