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警民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 2011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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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4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警民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警民亲”活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仲彬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仲彬厅长指出,“警民亲”活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重要批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为主题,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主线,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实际,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干警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完善,警民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

      李仲彬厅长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才是权力的主人,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要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好务,就要始终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深入群众,就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就是要走出办公室和群众打成一片;就是要把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事业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就是要放下架子,真正沉下去,甘当小学生,与老百姓多交流、多沟通、多对话。只要深入群众,我们就能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我们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就会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要求。联系群众,是我们党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的优良作风。对群众要怀有深厚感情,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当老师,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要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想听的话;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多为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的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服务群众,就是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把维护老百姓利益的事一件一件地办好;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只有把群众的事干成了,干好了,群众满意了,群众高兴了,群众拥护了,这才算真正地服务群众。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三者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深入群众是前提、是基础,联系群众是方法、是手段,服务群众是归宿、是落脚点。

      李仲彬厅长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有亲民爱民的行为规范,要有亲民爱民的高尚情操,要有亲民爱民的职业操守,要有亲民爱民的自觉行动,认真办好以下八件实事:一是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使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1小时内能够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对未成年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全省每年办理3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二是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全省各行业、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每年调解矛盾纠纷不少于40万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直接服务群众100万人次。三是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对涉及重大民生的司法鉴定快速受理;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四是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广泛走访服刑、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会矫正人员亲属,对社会矫正人员亲属走访每年不少于4次,积极联系他们做好服刑、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亲情帮教”。五是“法律顾问进万村”。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0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六是“法制宣传进万家”。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集贸市场、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网络、进公共场所、进寺院”活动,送法到千家万户,每年为社会提供100万人次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指导创建10个法治城市、100个法治县(市、区)。七是坚持“阳光执法”。坚持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所务公开,每月组织一次面向社会的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活动。八是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主动服务,定期开展外来企业问卷调查。快速受理外来企业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即着手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八件实事”的具体措施,确保实事办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江金河同志主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同志就《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警民亲”活动的实施意见》作了说明。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管理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市(州)司法局、全省监狱劳教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以及省、市(州)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四川日报、四川卫视、四川在线等14家社会媒体对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报道。
    责任编辑: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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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召开“警民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 2011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7月14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警民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警民亲”活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仲彬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仲彬厅长指出,“警民亲”活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重要批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为主题,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主线,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实际,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干警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完善,警民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

      李仲彬厅长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才是权力的主人,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要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好务,就要始终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深入群众,就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就是要走出办公室和群众打成一片;就是要把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事业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就是要放下架子,真正沉下去,甘当小学生,与老百姓多交流、多沟通、多对话。只要深入群众,我们就能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我们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就会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要求。联系群众,是我们党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的优良作风。对群众要怀有深厚感情,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当老师,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要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想听的话;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多为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的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服务群众,就是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把维护老百姓利益的事一件一件地办好;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只有把群众的事干成了,干好了,群众满意了,群众高兴了,群众拥护了,这才算真正地服务群众。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三者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深入群众是前提、是基础,联系群众是方法、是手段,服务群众是归宿、是落脚点。

      李仲彬厅长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有亲民爱民的行为规范,要有亲民爱民的高尚情操,要有亲民爱民的职业操守,要有亲民爱民的自觉行动,认真办好以下八件实事:一是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使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1小时内能够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对未成年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全省每年办理3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二是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全省各行业、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每年调解矛盾纠纷不少于40万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直接服务群众100万人次。三是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对涉及重大民生的司法鉴定快速受理;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四是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广泛走访服刑、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会矫正人员亲属,对社会矫正人员亲属走访每年不少于4次,积极联系他们做好服刑、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亲情帮教”。五是“法律顾问进万村”。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0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六是“法制宣传进万家”。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集贸市场、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网络、进公共场所、进寺院”活动,送法到千家万户,每年为社会提供100万人次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指导创建10个法治城市、100个法治县(市、区)。七是坚持“阳光执法”。坚持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所务公开,每月组织一次面向社会的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活动。八是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主动服务,定期开展外来企业问卷调查。快速受理外来企业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即着手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八件实事”的具体措施,确保实事办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江金河同志主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同志就《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警民亲”活动的实施意见》作了说明。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管理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市(州)司法局、全省监狱劳教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以及省、市(州)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四川日报、四川卫视、四川在线等14家社会媒体对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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