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教育厅决定提高藏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具体政策是: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藏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生每学年1450元。提高补助标准后,阿坝州、甘孜州每生每学年增加250元,木里自治县小学每生每学年增加9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增加700元。提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安排。
实施新标准后,藏区小学和初中每名寄宿生每天平均享有5.8元的生活费补助。为确保寄宿生活费政策及时足额兑现,近日,省财政厅已下拨了2011年秋季学期提标补助资金2457万元。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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