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周密安排《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工作

  • 2011年06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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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于近日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各级运管机构要坚持“六个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与执法实践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六五”普法相结合;长期和系统学习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同时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省相关部门的统一培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实质,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开展宣传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条例》;在政务审批窗口、客货运输站场、客运运输企业等地发布、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在网站主页设置《条例》宣传贯彻的相关内容,通过网站普法专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在客货运输站场等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场所、路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的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全面促进形成爱路、护路和依法管理公路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组织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把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总结、报送信息,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另外,为配合各市州运管部门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厅运管局统一征订《条例》系列宣传挂图600余套,要求各地及时发布、张贴、悬挂,让公众尽早了解《条例》内容。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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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厅周密安排《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工作

  • 2011年06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于近日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各级运管机构要坚持“六个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与执法实践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六五”普法相结合;长期和系统学习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同时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省相关部门的统一培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实质,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开展宣传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条例》;在政务审批窗口、客货运输站场、客运运输企业等地发布、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在网站主页设置《条例》宣传贯彻的相关内容,通过网站普法专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在客货运输站场等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场所、路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的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全面促进形成爱路、护路和依法管理公路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组织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把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总结、报送信息,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另外,为配合各市州运管部门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厅运管局统一征订《条例》系列宣传挂图600余套,要求各地及时发布、张贴、悬挂,让公众尽早了解《条例》内容。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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