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眉山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月度增幅平稳,走势回落。受春节因素影响,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1%,比上年同期回落1个百分点;2月增长16.7%,比上年同期回落3.6个百分点;3月受会节经济的带动,增幅略有回升,增长16.8%,比上年同期回落1.6个百分点;1—3月累计增长16.5%,比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一季度增速既反映了春节对零售总额的影响,也反映了春季赏花节等会节经济对零售额的拉动作用。
(二)城镇消费增长快于乡村消费。随着家电下乡、汽车(摩托)下乡等消费政策对农村市场刺激和拉动作用的减弱,消费的提前释放,加之物价高位运行对非刚性消费的挤出效应在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居民中更为明显,农村市场增速减缓。一季度眉山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4.14亿元,同比增长17.2%;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5.84亿元,同比增长15.1%,乡村市场增速低于城镇市场2.1个百分点。
(三)商品零售保持稳定增长。商品零售作为消费品市场的主要消费形式,对消费品市场的发展影响极大。在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商家适时调整商品结构和营销策略,积极适应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展特色经营,努力开拓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一季度眉山市实现商品零售额40.65亿元,同比增长15.8%,拉动消费品市场增长12.9个百分点,对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8.3%。
(四)餐饮市场持续兴旺。受旅游和会节经济的带动,价格上涨的拉动,餐饮市场快速增长。一季度,眉山市实现餐饮零售额9.33亿元,同比增长19.8%,比商品零售增幅高4个百分点,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高3.3个百分点,拉动消费品市场增长21.7个百分点,对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6%。
(五)限上单位比重提高,支撑作用增强。今年,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及个体户达到257户,比上年增加169户,增长近两倍;实现零售额12.41亿元,同比增长35.7%,拉动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8个百分点;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4.8%,比上年同期提高10.8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加速发展,强有力地支撑了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
二、消费政策的影响在市场中反映明显
眉山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单位)零售统计显示,一季度吃、穿、用类消费品销售快速增长,汽车类、住房消费相关消费品增幅明显回落,成品油消费持续增长。
(一)物价上涨助推刚性消费。受价格上涨影响,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40.8%,比上年同期增速提高45.3个百分点,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45.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3.3%;化妆品类增长35.1%,日用品类增长43.9%,其中:洗涤用品类增长53.7%。
(二)汽车类增速大幅回落,成品油消费依然保持高速增长。汽车消费市场经历了两年的高速发展,消费需求逐步释放,加之今年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的退出,汽车类销售明显回落,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5.1%,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64.9个百分点。受汽车保有量增加和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带动,石油及制品类消费依然快速增长,同比增长33.7%。
(三)家电消费政策效应出现递减。随着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消费政策效应减弱,相关商品消费的逐步释放,家用电器等消费出现回落。据市商务局的家电下乡统计资料显示,一季度家电下乡销售2.65亿元,同比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速下降46.2个百分点。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稳定增长的几点建议
(一)采取措施,稳定物价。合理的物价水平是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防止游资炒作,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消费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积极应对政策影响,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要弥补政策退出的影响,一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宣传引导,把消费需求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消费热点和消费领域,把握居民消费热点发展趋势;二是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三是培育新型的消费领域,扩大居民住房、汽车、高档电子产品和服务性消费;四是营造旅游消费热点,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整合旅游资源。
(三)积极培育限额以上单位,提高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支撑作用。一是着力打造本地品牌商贸企业,做大、做强现有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户。充分发挥现有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户的骨干龙头作用,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引导其良性发展,为全市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二是继续培育壮大限下商贸企业和个体户达到限上标准,凡有网报能力的均纳入限上统计范围,形成新的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点,力争眉山限额以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的比重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积极引进具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品牌企业,参与我市商品市场竞争,增强消费品市场活力,促进眉山消费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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