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部署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 2011年04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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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要求,厅运管局近日对我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要按照《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迅速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积极开展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是我省各级运管机构将参加由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协助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导,组织对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的检查、整改和验收,按要求及时汇总、填报专项行动整治情况。

      三是各地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源头安全监管职责,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整改,按照检查整治内容,逐一落实。尤其要将2010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客运企业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事故单位的责任倒查、追究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营运;对整改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是配合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开展好客运驾驶人大整治和客运交通秩序大整治,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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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安排部署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 2011年04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要求,厅运管局近日对我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要按照《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迅速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积极开展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是我省各级运管机构将参加由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协助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导,组织对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的检查、整改和验收,按要求及时汇总、填报专项行动整治情况。

      三是各地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源头安全监管职责,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整改,按照检查整治内容,逐一落实。尤其要将2010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客运企业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事故单位的责任倒查、追究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营运;对整改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是配合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开展好客运驾驶人大整治和客运交通秩序大整治,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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