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2011年为民族地区办实事成效显著

  • 2011年12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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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四川省林业厅加强对民族地区林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等倾斜,为全省民族地区落实涉林资金近2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

      一、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2011年,天保工程二期为全省民族地区安排公益林建设计划1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103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416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143万元)。

      (二)退耕还林工程。按照每亩退耕地还林260元的标准实行直补到户政策,向民族地区落实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08800万元,惠及96.3万户412.2万农牧民,人均获得政策性补助资金264元;争取并落实中央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资金570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19个县巩固退耕还林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2011年,我厅为民族地区落实专项资金65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资金2551万元,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繁育以及极小种群植物保护项目资金42万元,湿地工程资金1800万元,省级财政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投资589万元,国际合作项目资金10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投资600万元)。

      (四)川西北防沙治沙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1年,省级财政落实专项资金4000万元,在川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8个民族县开展了防沙治沙工程,共计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6.15万亩;在木里、甘洛2个县开展了石漠化综合治理,治理岩溶、石化土地82平方公里,人工造林444公顷,封山育林3275.2公顷。 

      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一)林业产业资金向民族地区重点倾斜。2011年,省级财政为我省民族地区落实林业产业化资金1400万元,先后建成核桃、花椒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7900亩,修建林区道路38.8公里,修建蓄水池2.3万立方米,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二)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生态旅游。指导阿坝州理县举办了“2011年中国?四川米亚罗红叶温泉节”。 

      三、林业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切实保障农牧民权益

      (一)积极做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专项采伐管理工作。及时为民族地区下达了“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350.91万立方米,同时,通过积极汇报争取,为民族地区下达了公益林年采伐限额44.34万立方米,占全省限额的45%,为民族地区民生工程采伐用材提供了保障。

      (二)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灾后重建,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制订上报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工作方案》,获得了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同时,多次派出工作组就民族地区相关市、县完善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为民族地区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不断健全资源管护体系,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一)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1.36亿元,完成了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通信系统、二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军警地应急队伍装备项目建设。同时,组织编制完成并上报了“十二五”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任务,这些建设任务对我省民族地区实行了全覆盖,资金达4.4亿元。

      (二)加强林区治安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行动”的专项打击行动,案件查处率为97.7%,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省民族地区落实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106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缺口,为新建森林公安派出所接通公安专用网络等。

      (三)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2011年,我厅为民族地区落实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72万元;测报补助资金30.5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补助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7万元。 

      五、持续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一)种苗保障能力得到增强。2011年,我省将民族地区3个苗圃基地纳入2011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试点,共补贴试点资金72.5万元。通过对民族地区实施林木良种补贴试点,降低了少数民族地区林农使用林木良种的成本,调动了广大少数民族使用良种、发展林木种苗生产的积极性,推进了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林木良种化进程。

      (二)科技推广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我厅为少数民族地区落实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3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财政资金1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无公害核桃标准化示范造林、金核系列优质核桃品种的推广示范、良种早实核桃示范、低质低产核桃高接换种改良示范、沙化地综合治理模式示范与推广等工作。

      (三)基层林业工作站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我厅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基层林业站基础设备配备力度,为民族地区27个基层林业站各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手持GPS及摩托车设备一套,增强了民族地区林业站管理和服务基层林业的能力。

      (四)惠林政策不断完善。一是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森林抚育试点任务145.3万亩,我省为少数民族地区安排试点任务60.5万亩,占全省试点任务的41%。中央财政按国有林每亩120元、集体林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全省民族地区下拨补贴资金共计7260万元,占全省总补贴资金的43%。二是开展造林补贴试点。根据中央财政计划,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造林补贴试点资金5000万元,我省安排民族地区试点任务4万多亩,补贴资金共计550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作业设计,造林施工处于启动阶段。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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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厅2011年为民族地区办实事成效显著

  • 2011年12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   2011年,四川省林业厅加强对民族地区林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等倾斜,为全省民族地区落实涉林资金近2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

      一、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2011年,天保工程二期为全省民族地区安排公益林建设计划1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103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416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143万元)。

      (二)退耕还林工程。按照每亩退耕地还林260元的标准实行直补到户政策,向民族地区落实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08800万元,惠及96.3万户412.2万农牧民,人均获得政策性补助资金264元;争取并落实中央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资金570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19个县巩固退耕还林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2011年,我厅为民族地区落实专项资金65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资金2551万元,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繁育以及极小种群植物保护项目资金42万元,湿地工程资金1800万元,省级财政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投资589万元,国际合作项目资金10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投资600万元)。

      (四)川西北防沙治沙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1年,省级财政落实专项资金4000万元,在川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8个民族县开展了防沙治沙工程,共计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6.15万亩;在木里、甘洛2个县开展了石漠化综合治理,治理岩溶、石化土地82平方公里,人工造林444公顷,封山育林3275.2公顷。 

      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一)林业产业资金向民族地区重点倾斜。2011年,省级财政为我省民族地区落实林业产业化资金1400万元,先后建成核桃、花椒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7900亩,修建林区道路38.8公里,修建蓄水池2.3万立方米,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二)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生态旅游。指导阿坝州理县举办了“2011年中国?四川米亚罗红叶温泉节”。 

      三、林业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切实保障农牧民权益

      (一)积极做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专项采伐管理工作。及时为民族地区下达了“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350.91万立方米,同时,通过积极汇报争取,为民族地区下达了公益林年采伐限额44.34万立方米,占全省限额的45%,为民族地区民生工程采伐用材提供了保障。

      (二)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灾后重建,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制订上报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工作方案》,获得了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同时,多次派出工作组就民族地区相关市、县完善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为民族地区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不断健全资源管护体系,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一)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1.36亿元,完成了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通信系统、二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军警地应急队伍装备项目建设。同时,组织编制完成并上报了“十二五”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任务,这些建设任务对我省民族地区实行了全覆盖,资金达4.4亿元。

      (二)加强林区治安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行动”的专项打击行动,案件查处率为97.7%,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省民族地区落实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106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缺口,为新建森林公安派出所接通公安专用网络等。

      (三)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2011年,我厅为民族地区落实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72万元;测报补助资金30.5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补助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7万元。 

      五、持续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一)种苗保障能力得到增强。2011年,我省将民族地区3个苗圃基地纳入2011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试点,共补贴试点资金72.5万元。通过对民族地区实施林木良种补贴试点,降低了少数民族地区林农使用林木良种的成本,调动了广大少数民族使用良种、发展林木种苗生产的积极性,推进了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林木良种化进程。

      (二)科技推广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我厅为少数民族地区落实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3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财政资金1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无公害核桃标准化示范造林、金核系列优质核桃品种的推广示范、良种早实核桃示范、低质低产核桃高接换种改良示范、沙化地综合治理模式示范与推广等工作。

      (三)基层林业工作站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我厅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基层林业站基础设备配备力度,为民族地区27个基层林业站各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手持GPS及摩托车设备一套,增强了民族地区林业站管理和服务基层林业的能力。

      (四)惠林政策不断完善。一是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森林抚育试点任务145.3万亩,我省为少数民族地区安排试点任务60.5万亩,占全省试点任务的41%。中央财政按国有林每亩120元、集体林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全省民族地区下拨补贴资金共计7260万元,占全省总补贴资金的43%。二是开展造林补贴试点。根据中央财政计划,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造林补贴试点资金5000万元,我省安排民族地区试点任务4万多亩,补贴资金共计550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作业设计,造林施工处于启动阶段。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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