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建立执法中队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平昌县畜牧食品局就强化基层执法,试点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队(分所),切实加强动物检疫执法管理。
一是完善机构。全县成立了四个动物检疫执法中队,其中三个农村片区执法中队(响西白、得元兰和云笔执法中队),一个江口镇城区执法中队,人员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抽调。
二是明确职责。四个动物检疫执法中队负责全县43个乡镇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申报管理,其协检员在县执法大队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现场临检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协检员在检疫员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并对检疫行为负责;城区动检执法中队暂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代行职能具体负责江口镇所辖城区生猪的屠宰检疫和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餐馆以及活畜市场、动物中转站等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落实岗位。三个农村中队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人员担任中队长。江口镇城区执法中队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兼任中队长,检疫员担任市场监督小队和屠宰检疫小队队长,从乡镇畜牧兽医站调协检员具体从事县城各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餐馆以及活畜市场、动物中转站等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屠宰场的入场验证查物、瘦肉精检测、接受检疫申报、宰前健康检查,负责屠宰同步检疫,包括头部、胴体、内脏、旋毛虫、总检、出证等与屠宰同步检疫及废弃下脚料生物安全处理监督工作。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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