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1]49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编制的《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