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圆满结束我省中央林业投资稽查
10月19日至10月30日,由国家林业局稽查办(基金总站)路健副站长带队的稽查组一行五人,赴我省乐山、宜宾两市,对犍为、宜宾、江安等县林业局和省直属企业大渡河造林局2010年度中央林业投资的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发挥效益等情况开展了重点稽查。这次稽查活动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年初确定的稽查工作计划而部署实施的。
稽查组重点稽查了实施单位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含巩固成果专项建设)、种苗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全部中央投资,包括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国债投资及各类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等,共稽查中央林业投资1.2亿余元。稽查组依据国家有关林业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的规定,认真查阅了工程计划投资文件、作业设计、施工(供应)及监理合同、检查验收资料和财务会计账表,查看了5处天保、退耕还林和种苗工程作业现场验证了实施成效,走访了部分农户核对了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 “一卡通”执行情况,查看了6处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地核实了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情况。
稽查组结束外业工作后在成都召开了稽查情况交换意见座谈会。国家林业局稽查办孔斌副处长代表稽查组通报了稽查情况,路健副站长对我省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中央林业投资管理、上下强力推进工程建设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被稽查单位抓紧整改完善履行基建程序不够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等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林业工程与资金管理可操作性的稽查建议。林业厅包建华副巡视员表示:将按照国家林业局稽查组提出的稽查建议和要求,针对所存在的问题立即落实相关部门督促各地抓紧整改完善,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促进林业工程全面管理上台阶,确保实现中央对四川林业投资发挥效益。厅计财处、造林处、天保中心、退耕中心、种苗站、稽查办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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