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平台设施建设 提高就业社保服务能力
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1〕761号),继续开展该项建设试点。在纳入试点的24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我省争取到10个(此次各地试点建设项目数量的上限)建设项目指标。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在10个县(区)、40个乡镇(街道)积极实施这项建设。通过扩大场地、增添设施、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能力。
近期,包括我省在内的有关省(市、区)都已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正式上报了《2012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我委将积极主动作为,继续争取国家发改委对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项目的大力支持,为不断提升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作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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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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