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清江河特有鱼类等11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1]221号
水利厅:
你厅《关于建立第四批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请示》(川水〔2011〕1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农业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定,同意建立清江河特有鱼类等11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各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由你厅公布,并在明显位置设立界碑、界桩等标志。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对天然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四川省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单(第四批)
附件
四川省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单(第四批)
1101 清江河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青川县
1102 南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广元市利州区
1103 硬头河上游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广元市元坝区
1104 西河剑阁段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剑阁县
1105 渠江岳池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岳池县
1106 消水河中华鳖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营山县
1107 李家河鲫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西充县
1108 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南充市高坪区、顺庆区
1109 岷江小三峡长吻鮠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乐山市市中区、青神县
1110 赖溪河翘嘴鲌蒙古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泸县
1111 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泸州市龙马潭区
责任编辑:
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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