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地震灾区实施“一免一减”政策

  • 2011年10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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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减轻地震灾区贫困农户家庭经济负担,经省政府批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地震灾区实施“一免一减”政策,执行三个学年。

      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在“5.12”汶川地震和“8.30”攀会地震137个受灾县(不含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财政部门按我省“一费制”规定的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3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0元)对学校给予补助;对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学年300元标准减免学费,财政部门对学校给予等额补助。实施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据统计,我省将有17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26万名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一免一减”政策。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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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在地震灾区实施“一免一减”政策

  • 2011年10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财政厅
  •   为进一步减轻地震灾区贫困农户家庭经济负担,经省政府批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地震灾区实施“一免一减”政策,执行三个学年。

      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在“5.12”汶川地震和“8.30”攀会地震137个受灾县(不含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财政部门按我省“一费制”规定的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3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0元)对学校给予补助;对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学年300元标准减免学费,财政部门对学校给予等额补助。实施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据统计,我省将有17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26万名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一免一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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