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公布 10 件典型案例 涉及交通、物流、基层政权等多领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
5月14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并公布了一批近期全省法院审结的涉及交通、物流、自然资源、学校、基层政权等领域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文铭恶势力犯罪集团欺凌在校学生犯罪案;“村霸”梁忠银恶势力团伙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6宗犯罪案;“路霸”邹华等恶势力团伙长期扰乱国道省道交通安全犯罪案;张洋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赌博和非法“带路”逃费犯罪案;高洪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公司名义长期开设赌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案;理塘县寺庙僧侣阿呷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曹云恶势力犯罪集团垄断当地物流运输领域实施强迫交易等犯罪案;黄小龙等人恶势力团伙实施“套路贷”系统犯罪案;申文健黑社会性质组织侵害基层政权实施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犯罪案;“保护伞”高洋、陈直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省法院副院长白宗钊介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法院按照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截至今年5月10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375件2537人,其中涉黑35件444人,涉恶322件2068人,“保护伞”18件25人,共计审结137件839人;二审共受理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55件382人,其中涉黑7件97人,涉恶43件275人,“保护伞”5件10人,共计审结32件248人。其中,南充何硕等人涉黑案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宣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第一案被通报表扬;公安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泸州张虎跃等16人涉黑案件已二审宣判生效,张虎跃被依法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5月中下旬,各地法院还将陆续宣判一批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案件。
全省法院还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综合治理,全面深挖排查隐藏在矛盾纠纷背后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深入查处,截至5月10日,全省法院共排查和接收群众实名举报涉黑恶线索303条、“保护伞”线索33条,其中已查实涉黑恶犯罪5件。通过审理涉黑恶案件,全省法院发现社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的漏洞,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截至5月10日,发出涉黑恶案件司法建议37条。(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