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圆满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第一阶段各项任务
自省政府统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以来,市委、市政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并围绕第一阶段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六项重点工作,并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
(一)科学组织、制度保障,整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中和整治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责任、细化方案、推进有力。其中,峨眉、犍为等地健全资金配套机制,落实专项资金;市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农业等部门创建信息共享、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到位。市整治办先后制定了涵盖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职责、督办推进等方面的16个规章制度,实现了实施步骤的制度化、推进方式的标准化、整治行为的规范化。
三是跟踪问效到位。1月以来,整治领导小组四个督导组集中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整治办综合运用“周通报、月排名、季度督导、定向督办”等手段,以责任倒逼形式,推动各地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二)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货车“双超”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严格管控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市经信委认真履责,落实禁止超限超载的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全市266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安、经信等部门建立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联合巡查制度,并由市交委牵头组建联合巡查队伍,进驻各水泥、陶瓷、钢铁、沙石等重点企业,加强检查指导、监督管路,各县(市、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按期陆续向社会公告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99家,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凝聚社会力量强化对装载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是落实货运源头安全责任。按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市公安、交委、农业部门,通过“固化年度签订机制、将签订置于车辆检审环节、动员乡镇基层力量参与、设卡固定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全面开展货车梳理排查和禁止超限超载责任书签订工作。行动以来,全市共清理注销货车5627辆,与272家货运企业、35766辆货车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三是稳步推进路面“双超”治理。按照省政府治理高速公路双超的部署,市、县两级政府严管全市19个高速公路进站口。先后派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力量,进驻全市境内高速公路第一、二批货车进站口,落实劝返或卸载管控措施督促路营公司,建成固定计重设备,实施逢车必检,严禁“双超”货车驶入高速,超限超载货车下降70%以上。
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货车16万辆次,检测货车12304辆,查处超限超载违法1323起、卸载转运货车701辆。四是严打高压货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交通运输、公安、质监等部门,利用路查路检、摸底排查,开展打击处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车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汽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拼装和加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截止4月3日,全市共排查1361家机动车维修企业(门店),查处非法改装拼装企业2家,立案调查34件,处罚责任人5名;查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716起,切割违法改装货车528辆。
(三)统筹兼顾、多管齐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多种宣传媒介联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3家电信运营商建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平台,发送道路交通短信26万条,其中专项宣传4.5万条;市政府新闻办、市整治办在5家市级新闻媒体上开设了专栏,滚动播放或刊载整治专项信息382条;各地张贴、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21.7万份(张)。
二是全力推进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各区县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的技术规范,全面摸排辖区道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毁损的危险路段2861处,需安装路侧护栏1030公里。2月底,各地已报市交委编制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目前,各地根据先易后难、统筹兼顾的原则,分批稳步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安装路侧护栏198.1千米,建设防撞墙17处,交通凸透镜58个,完善标识标牌2770个。
三是建立健全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市政府办制发了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对交管办和劝导点的力量配备、资金保障、执法权限、工作制度等事项,作了进一步规范。犍为、沐川、夹江等地迅速落实措施,健全乡镇交管办。截止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交管员749名,建立劝导点675个,配备劝导员922名。
四是加强道路交通智能监控建设。年初,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全市国省干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的建设方案,全市统建监控系统67套、地方自建44套。随后,各地迅速行动、积极建设,并建成视频监控9套、卡口系统18个、信号灯系统19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