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各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
交管办主任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乡镇公安派出所民警兼任,成员由乡镇公安交警、农业(农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交管办专职管理人员和人数由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乡镇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人员由乡镇统一调配或聘用,办公经费纳入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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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