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要求
一是厅高管局要巩固高速公路治理违法车辆超载超限行动成果,2月底前督促完成第一批208个高速公路入口剩余6个、第二批51个入口计重检测设备的安装工作,进一步研究解决南渝路兴山站、遂渝路楼房沟站、宜渝路白鹿站等省界入口计重检测设备借用管理的长效固化措施。3月底前督促完成全省高速公路(含新开通的高速公路)所有入口计重检测设备安装工作,提前谋划高速公路治超转为常态化后的人员配备、职能职责划分和工作保障等问题。
二是厅运管局要督促各地务必按照侍俊副省长同意延期的时间节点,3月20日前完成与核发了“运输许可证”的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2月25日前完成拟定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非法装载专项整治办法和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车辆专项整治方案(含工作流程和职能职责梳理)报厅整治办;3月底前完成拟定促进全省道路货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含“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政策建议)报省政府审定。
三是厅公路局要按照省政府即将下达各地执行的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考核办法,督促各地加快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排查和建设工作,牵头对已完成任务的市(州)进行审核验收。力争在3月底完成普通公路治超点的规划,提前谋划普通公路治超人员配备、职能职责划分和工作保障等问题,确保6月1日开始顺利进入全面治超阶段。
四是厅信息中心、厅运管局要积极协调省公安厅,就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共享共同保密、功能设置共同协商、端口开放平滑接入等原则,研究提出行业需求和功能要求,主动提供行业数据。
责任编辑:
anq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