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当事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21日下午3时,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主任会议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会议对从去年12月至今开展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进行通报。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道路运输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望近期出台,曾有酒驾、醉驾、严重交通事故行为的当事人都将被列入“黑名单”系统,在有效预防驾驶人违法驾驶同时,还能根据“退出机制”及时撤销部分驾驶人的驾驶营运资格。
409个自动化检查站建成 高速公路“双超”治理成效好
各路营公司共投入2.55亿元,建成了409个入口计重标准化不停车自动检测站,将危险堵在了高速公路以外。高速公路治超呈现几个特点:一是安全形势全面好转。去年12月21日至今道路交通事故指数全面下降。全省高速公路因货车引发的交通事故160起,死亡80人,同比下降17.1%和26.61%。未发生一起因“双超”货车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实现了货车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二是通行效率普遍提升。通过倒查问责,货车严重超限入站基本可控。超限5吨以上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已由3月初的每周1500余辆,下降到目前的100辆左右。野蛮驾驶基本杜绝,通行流畅,平均车速提高,路面损毁大大减少。三是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全省440个高速公路入口,409个已建成标准化自动检测站的入口,申请移交392个,经省整治办抽查验收,同意移交386个,占98.5%。
《四川省道路运输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望近期出台
公安部门负责的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1月中旬建成后,实现了公安、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四川省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用,截至9月底,全省共导入交通违法数据3536.2万条,交通事故信息1.2万条,生成黑名单数据21.8万条(其中,机动车黑名单15.6万条,驾驶证黑名单6.2万条)。公安交警创建管理部门167个,创建用户353个;通过共享平台查询信息共计44206次,其中,公安交警11960次,交通运输12843次,农机19102次,安监301次。
“酒驾、醉驾、严重交通事故都会被纳入黑名单系统。”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副主任廖中平介绍,在信息平台资源共享后,有记录的驾驶员无论在何地从事驾驶工作都会被查出,因此该平台的应用能有效预防驾驶员违法驾驶。同时,退出机制初步建立,相关部门对“黑名单”内符合退出条件的驾驶人,将及时撤销其营运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公司和企业。
硬件建设完成早,经过省整治办三次组织协调,《四川省道路运输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监部门会商。目前,正在最后修订会签,有望近期出台。
明年1月1日起 未达标商品车专用运输车辆禁入高速
为确保高速公路治超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将严厉打击暴力冲关违法行为,对每一起暴力冲关逃费案件都必须要有处理结果。同时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27号)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商品车专用运输车辆(4s店运输新车的车辆)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其标准为:高不超过4.2米,宽不超过2.55米,整车长不超过30米,尾部伸出货箱部分必须切割,且“1+1”运载。)
廖中平介绍,目前在高速行驶的商品车专用运输车均存在超宽超长的情况,为了多载几辆车,将车加长至35米,2+1的运载模式(上层两排,下层一排)。在新规实施后,每辆运输车将少运6到8辆新车。届时,各地各部门务必提前宣传告知,到时逗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