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赖症”的克强疗法
“审批依赖症”缘于一些行政机关对自身职能定位的错误认识以及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片面理解。虽然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就明确对政府职能作出了重新定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看来,政府最大的作用还是在于干预和调控经济,以实现地方发展目标和个人政绩目标,而最直接手段莫过于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经营等环节设立一系列审批条件,只要迈过这个门槛,接下来的工作就可以简单化和常规化了,换句话说,这些机关和部门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因此,本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作为例外使用的行政审批,现在成为了规则和常态,原因是其对市场自主权利限制最强,同时政府自身管理成本最低。实际上,这种认识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无疑是一个绊脚石。早在去年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出,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很不规范,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必然伤害整个经济健康发展,所以,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在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市场监管;“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
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宽进严管”是李克强总理对“审批依赖症”开出的药方。这在11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得到细化,会议提出,要逐项清理前置审批及其中介服务,坚持五个“一律”,企业自主选择所需要的中介服务,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用“技术+制度”的办法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
“宽进”和“严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通过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同步减少、规范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批,实施“宽进”,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这已经在此前几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中见到了成效。比如今年一季度有些地方率先试行工商登记改革,取消前置审批,新登记注册企业增幅高达40-50%,其中多数为中小微企业。
而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借助各种现代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企业信用平台、以及“黑名单”等制度规范,对妨碍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规则,尤其是损害公众生命健康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管”,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还需要进一步补课。毕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显然要比事前审批难得多,工作方式也不一样,一些政府机关和干部在这方面办法还不多、经验也不足。
这就更需要政府的组织和人员不断修炼“内功”,提高监管能力,尽快从适应审批活动的“依赖症”中解脱出来,按照新形势下的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要求,重新确定自身的决策方式和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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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