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6〕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3日
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畅通服务渠道,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吉林省“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15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网上政府”建设,实施“互联网+政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服务模式、统一监督管理”的要求,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标准统一,多级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业务系统集中部署,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利用两年时间建成服务协同化、办事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一张网”。2016年年底前,实现“四张清单”网上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放,政务服务网上应用进一步完善,形成以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政府门户网站为入口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建设原则
(一)服务导向,便民利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开展系统设计与项目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规范服务程序,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按照统一架构和标准分步、分级实施,逐步扩大网上政务服务覆盖面,提升应用层次。
(三)明确责任,协同推进。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强化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统建共享,整合提升。坚持节约利旧,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盘活存量,管好增量,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逐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三、主要任务
建立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两大体系,建设省、市两级政务云、身份认证和数据共享交换三大支撑平台,打造政府网站、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和效能监督六大应用平台。
(一)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编制政务云平台建设、系统对接与迁移、数据共享交换、身份认证、安全保障、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业务规范。确保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和运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中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二)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结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互信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信息的安全隔离和可控交换。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管理手段,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中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三)建设政务云平台。基于统一技术标准,构建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省级部门业务系统向省级云平台集中,市、县两级部门业务系统向市级云平台集中。各地、各部门已建成的政务云平台,要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并接入到省级政务云平台。强化全省各级政务云平台运行保障能力,实现多家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云灾备中心,提高数据容灾能力。扩大全省各级政务云平台应用范围,逐步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业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建设政务云平台的监管系统,实时监控软硬件资源的运行状态,确保稳定、高效运行。各级政务云平台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与本级政府和部门的互联互通。(政务云平台建设由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别牵头;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由省工业信息化厅牵头,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四)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国家标准,以政务服务需求为导向,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目录。以数据资源目录为指导,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构建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统筹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信息归集构建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推动政务服务大数据的应用,开展经济社会运行信息的大数据分析,辅助政府决策。(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牵头,中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建设网上身份认证平台。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为标识的身份实名认证平台,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系统提供身份认证服务,实现办事人“一次登录、全网漫游”。运用数据建模、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别牵头,持续推进)
(六)建设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进全省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实现省、市两级分布式部署。建成栏目设置规范、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全省政府网站群。以个人和法人服务为中心,优化网上服务事项和服务功能,以办事需求为重点,实现网上集中展示和智能查询。同步建设基于微信和其他手机应用程序的移动门户,为办事人提供便捷、多渠道的全媒体服务。(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别牵头,各级相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
(七)建设全流程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升级改造各级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构建省、市、县统一的全流程网上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平台,实现行政审批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和审批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督,对可并联的事项,要实行并联审批。各地、各部门自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要按标准改造并接入全省统一的全流程网上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平台,未实现网上审批的事项要纳入该平台进行网上办理。(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别牵头,各级相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
(八)建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梳理涉及公民教育、卫生、就业、交通、车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全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建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支付、网上反馈、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督。各地、各部门已建的网上公共服务系统要按标准改造并接入全省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新建的公共服务系统,必须依托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标准化构建。(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别牵头,各级相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
(九)建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和发布;积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系统建设,推行阳光政务。(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别牵头,各级相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
(十)建设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国家部署,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各类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通过建立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设立、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持续推进)
(十一)建设网上效能监察平台。以现有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效能监察平台,实现对全省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业务的有效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别牵头,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重点抓,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保证人员配备,抓好落实,积极推动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建设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项目统筹。为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凡是新建涉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须报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地政府要结合财力情况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度,通过本级财政对政务云平台租用、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及业务系统建设与迁移,以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积极尝试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不断降低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成本。
(四)抓好应用推广。结合各级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服务事项分级进驻和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下移,采取“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的服务模式,扩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联动、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