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直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瘦身” 从1296项减至327项
会议讨论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送审稿)》)。据了解,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贵州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先后赴广东、浙江、江苏、安徽等省考察学习,并结合贵州省近年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践和面临的问题,提出了本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措施,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朱玉介绍,本轮贵州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更加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把改革工作从省直机关延伸到市、县两级,提出了“四减少、二规范、四创新、三建制”的基本思路。
“四减少”,即: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减少审批层级,力求以减少求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规范”,即:规范审批名称、规范审批标准,力求以规范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四创新”,即: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制度,开展“一门办、一章结、一费清”改革试点,创新产业聚集区、开发区前置审批方式,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办理,力求以创新激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三建制”,即:厘清权力清单、培育和规范中介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力求以制度为保障,巩固改革成果。 (记者 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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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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