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决定取消和调整227项行政审批事项
经先后9次“瘦身”,自治区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有721项。此次清理后,除国家层面新增和下放由省级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外,自治区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压减为494项,比2013年年初精简39.2%。
此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三个一律”,即凡负面清单以外、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审批权限,自治区权限内的企业核准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能放必放,应减尽减,重心下移,方便办事。
刘慧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两优”发展环境的重头戏。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巩固清理成果,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绝不能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抓紧制定目录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边取消边设立。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审批行为、手续、效率及其他投诉事项跟踪问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利就干、无利就拖,甚至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研究清理,在这次清理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要达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50%的目标。要切实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关键要落实到为项目建设、为企业、为办事者做好服务上来,让企业满意,让办事者满意。一定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关于提高我区排污费征收标准、表彰第四届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2013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请示等事项。 (记者 张晓芳 姜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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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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