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意见》要求,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中央和省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重复审批的审批事项一律归并或取消。
同时,建立同类项目由一条线运作、一个领导分管、一个处室负责到底的工作机制。除涉密、场地限制、取消下放、只涉及体制内单位和某些特殊原因等情况不宜进入之外,所有政府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公共事业单位的服务事项一律要求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做到“人员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要创新园区前置审批方式
“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下放受理层级但不下放终审权,或名义上下放事权却不同步下放核心审批前置等行为。”《意见》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都可以通过取消、暂停执行、下放、授权、委托、分级管理、改变管理方式,“一事一放”等多种形式,大胆放权,做到应放尽放。
同时,要创新园区前置审批方式。如进园区建设项目由园区管委会办理或提供代理代办,提高审批效率。
建立健全委托办理机制,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要实行集中受理,全程免费代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要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项目主体取得土地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各审批部门对土地取得前审查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
考核结果纳入部门领导班子考核
《意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不按要求将审批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或实行“体外循环”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违反“十二条”禁令,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日常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真正把审批效能作为检验机关职能转变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标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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