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简化行政审批 居民企业认定审核权限下放
根据《公告》,居民企业认定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后,层报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在境内跨省投资的,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抄送其他投资地相关省级税务机关,认定申请不再上报税务总局审核确认。《公告》明确,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企业认定申请后,30日内抄报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网站统一对外公布。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告》明确下放居民企业认定审核权限后续管理措施,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改善我国企业全球化资本运作的政策环境,便利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水平,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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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