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地震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以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通知提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并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要统筹协调辖区内医疗资源,准备足够的床位接收灾区伤员。要成立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对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生命。
要根据灾区医疗救治工作需要,结合《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现场医疗点参考配置》和《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医疗物资参考配置》,设置医疗救治点,科学调配救治队伍和医疗物资,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保障地震伤员,尤其是重症伤员的及时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
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检伤分类和重症伤员分流工作。接诊、收治灾区伤员的各医疗机构和医疗点,要按照《地震伤员现场检伤方法和分类标准》有关要求,做好现场检伤分类工作,按照伤情严重程度和治疗优先顺序开展救治工作;要结合自身救治能力认真做好伤员分流和转诊工作;不具备治疗条件的,由你厅统一安排,及时将重症伤员转往综合能力强的定点医院。
通知要求,要统筹协调医疗救治资源,遴选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等专业水平较高的综合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伤员进行集中救治,加强重症伤员的医疗救治,确保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要建立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重症伤员日巡诊制度,每日对本辖区定点医院的重症伤员进行会诊,及时、准确掌握重症伤员的病情变化和救治情况,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各定点医院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医院主管领导负责,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专人负责统筹安排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要成立本院医疗救治工作组,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技术骨干力量参加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通知要求,要认真按照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指南,做到科学诊断、合理治疗;要对重症伤员加强三级查房、重点会诊,做好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对重症伤员实施动态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此外,要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注意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努力改善功能,降低致残率;适时安排心理医师进行访视,对伤员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要做好伤员救治所需药品、器械和生活用品准备工作。在确保伤员救治工作的同时,要保障正常医疗工作的同步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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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