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灾后重建采取“边占边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受灾县(市、区)原有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以继续使用,没有占补平衡指标的县(市、区)城镇批次用地,可以正式批复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审核意见或立项文件为依据挂账,采取“边占边补”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在3年内完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利用新增耕地核销挂账。
据介绍,四川省还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灾区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可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先行安排重建,在建设过程中再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按照支持政策,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的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产业项目新增的建设用地,四川省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记者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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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