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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地税局启动证券行业及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专项检查

  • 2013年05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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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乐山市地税局正式启动证券行业及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自查动员会向纳税人印发了自查提纲,提出了自查工作具体要求:一是各纳税人珍惜自查机会,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二是要依照税法规定,按照要求对专项检查所属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交自查报告,申报补缴税款,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三是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纳税人的自查工作,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和辅导。该局明确,证券公司自查所属期间为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其他企业自查所属期间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各纳税人在自查的基础上报送自查报告,申报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在自查的基础上实施重点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的纳税人重点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法问题予以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 dts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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